1.經理(法人)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嚴格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加強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5.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工程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年終考評。
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斷充實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對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
7.主持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8.責成相關人員及部門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
9.按國家規定,責成有關部門依法為從業人員參加工傷和意外傷害保險,按時交納保險費。
10.按照上述安全職責,責成有關部門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目標,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