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規范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管理,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生產所涉及的所有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出入庫管理
3、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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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綜合管理部為危險化學品安全歸口管理單位。負責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和報廢處理;負責協助行政部進行劇毒物品驗收、保管、發放等管理。
3.2 行政部負責生產場所和庫房的消防設施的檢查與維護,負責劇毒物品的驗收、保管、發放;
3.3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出入庫、使用、報廢。
4、內容
4.1 危險化學品儲存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
4.2 危險化學品入庫時必須進行驗收,核對品名、標志、數量、規格、包裝等,
并進行登記,做到帳、貨、卡相符。
4.3 危險化學品倉庫要符合相關規定,要按規定配備安全設施和消防設施。
4.4 不同危險化學品不能堆放在一起,要分別堆放。
4.5 庫房要按規定配足滅火器,滅火器應放在明顯、易取的地方。
4.6 危險化學品出入庫,保管人員須按照單位領導批準的領料單發放,出入庫情況要及時登記。
4.7 各單位庫房要建立危險化學品臺帳,保管員要每周不少于一次進行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8 劇毒危險化學品的存儲、出入庫按照《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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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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