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過空車磅前把車內壓力泄到0.10MPa以下,由分析工(司磅員)負責檢查,充裝之前由生產操作工復查。
2、車輛進入衢州杭氧廠區范圍內,車速應控制在5km/h之內,嚴禁超速行駛。廠區內嚴禁煙火。必須配備阻火器,靜電橡膠拖地帶必須拖地。
3、車輛充裝前必須將車輛近期使用情況(裝過何種介質的液體)告知充裝人員。
4、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服從現場操作人員的安排,從而實現安全、合理、快捷、有序的裝車。
5、車輛進入充裝區后,駕駛員將車輛停在指定位子并將車輛熄火,將車鑰匙交到現場操作工處,待充裝完成后憑鑰匙牌到現場操作工處領回車鑰匙。
6、液氧充裝時在連接輸液管時必須用木質或銅質榔頭作為緊固塊狀接頭工具。嚴禁用鐵質鐵錘。充裝車輛必須保證輸液管、密封墊無泄漏,連接牢固。
7、液體充裝時,駕駛員、押運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防護面罩、防護服、防護手套,充裝現場嚴禁穿拖鞋。
8、駕駛員、押運員、現場操作工要時刻注意車內壓力情況防止車內壓力突然升高。
9、在充裝過程中駕駛員應打開測滿閥,但絕對禁止擅自打開泄壓閥、排壓,除特殊情況除外(車內壓力在充裝過程中升到0.4MPa左右的時候可以打開泄壓閥泄壓,但必須在操作工現場監護之下操作)
10、車輛灌液結束后,必須由現場操作工確認才能拆卸輸液管,輸液管拆卸完成后。駕駛員方可啟動車輛。
11、所有車輛及人員有上述違規行為,衢州杭氧有權拒絕裝車并對相關人員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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