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發放、使用、儲存火工品的單位必須嚴格火工品的管理,保證火工品數量、規格、型號與帳目相符,嚴防火工品丟失。
2、接藥員、藥庫管理員保證接藥的質量、數量,藥庫管理員必頦現場交接班,嚴禁脫崗,做到帳物相符。
3、各單位放炮員必須按照火工品領取條的數量領取火工品,嚴禁多領少領,領到火工品后,必須直接送到使用地點,再次清點數量,入箱加鎖存放到安全地點。
4、無論在運輸、保管或使用當中,發現火工品數量或規格不符,應立即報告安保部人員及相關領導。
5、加強驗身和門崗檢查,嚴防火工品帶出工場流入社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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