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特種設備、強檢設備安全管理;
??????????? (21)設備檢維修管理;
??????????? (22)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
??????????? (23)相關方管理;
??????????? (24)職業健康管理;
??????????? (2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 (26)變更管理;
??????????? (27)應急救援管理;
??????????? (28)文件和檔案管理等。
??????? 5.3.2.3企業應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發放到有關的工作崗位。
??????? 5.3.3操作規程
??????? 5.3.3.1企業應根據裝卸工藝、設備設施的特點和裝卸貨種的危險性,編制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操作規程至少應包括:
??????????? (1)裝卸、儲存作業操作規程;
??????????? (2)裝卸、儲存設備設施操作規程;
??????????? (3)船舶靠離泊作業操作規程;
??????????? (4)系解纜作業操作規程;
??????????? (5)有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
??????????? (6)電氣作業操作規程;
??????????? (7)消防系統操作規程等。
??????? 5.3.3.2企業應在新裝卸工藝、新設備、新貨種投入運營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 5.3.4修訂
??????? 5.3.4.1企業應明確評審利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時機和頻次,定期進行評審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管理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 (1)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 (4)當裝卸工藝、裝卸設備發生變更時;
??????????? (5)當裝卸貨種危險性發生變更時;
??????????? (6)當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 (7)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 (8)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 (9)其它相關事項。
??????? 5.3.4.2企業應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 5.3.4.3企業應保證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 5.4風險管理
??????? 5.4.1風險評估
??????? 5.4.1.1企業應組織制定風險評估管理制度,明確風險評估的目的、范圍和準則。
??????? 5.4.1.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定合適的評估方法,定期、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估。
??????? 5.4.1.3企業風險評估應貫穿項目規劃、設計、建設、試投產、運營等各階段。
??????? 5.4.1.4企業風險評估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 (1)地理位置與周邊環境;
??????????? (2)自然條件;
??????????? (3)總平面布置;
??????????? (4)裝卸/儲存貨種、工藝、設備;
??????????? (5)水工結構及碼頭附屬設施;
??????????? (6)地基處理與鋪面結構;
??????????? (7)配套設施:如供電、照明、防雷防靜電、通訊控制、消防等;
??????????? (8)安全管理及作業人員素質等。
??????? 5.4.1.5常用風險評估方法有:
??????????? (1)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
??????????? (2)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 (3)英國帝國化學公司(ICI)蒙德(MOND)火災、爆炸、毒性指標評價法;
??????????? (4)道化學公司(Dow)火災、爆炸危險指數評價法;
??????????? (5)軟件模擬預測評估,等。
??????? 5.4.2風險控制
??????? 5.4.2.1企業應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及運行情況等,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
??????????? 應考慮:(1)可行性;(2)安全性;(3)可靠性;
??????????? 可采取:(1)工程技術措施;(2)管理措施;(3)培訓教育措施;(4)個體防護措施。
??????? 5.4.2.2企業應將風險評估的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 5.4.3重大危險源
??????? 5.4.3.1企業應按照《危險化學品重人危險源辨識(GBl8218)》的要求,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確定重大危險源級別,進行分級管理,對本單位的重入危險源登記建檔。
??????? 5.4.3.2企業應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訂實施重人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方案,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價。
??????? 5.4.3.3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重大危險源設置安全監控報警系統。
??????? 5.4.3.4企業應對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定期檢查、檢驗,并做好記錄。
??????? 5.4.3.5企業應將重大危險源及相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送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 5.4.3.6企業重大危險源的防護距離應滿足國家標準或規定。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規定的,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 5.5安全投入及工傷保險
??????? 5.5.1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規定,自行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 5.5.2企業應按照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合理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
??????? 5.5.3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帳。
??????? 5.5.4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 5.6教育培訓
??????? 5.6.1教育培訓管理
??????? 5.6.1.1企業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制訂并嚴格執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規定和崗位需要,制定適宜的安全教育培訓目標和要求。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和培訓目標,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并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 5.6.1.2企業應組織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安全教育培訓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
??????? 5.6.1.3企業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 5.6.2資質培訓
??????? 5.6.2.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港口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 5.6.2.2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包括裝卸作業管理人員、申報人員等應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取得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上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 5.6.2.3企業應組織從事危險貨物作業的人員進行有關安全作業知識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 5.6.2.4企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可從事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并按規定每2年復審一次,復審前應參加再培訓。
??????? 5.6.2.5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并按規定每3年復審一次,復審前應參加再培訓。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 5.6.3日常安全教育培訓
??????? 5.6.3.1企業應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每年應接受再培訓,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學時。
??????? 5.6.3.2企業應按新工藝、新設備、新貨種投入運營前,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 5.6.3.3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對新從業人員進行公司級、部門(作業隊)級、班組級二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新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學時。
??????? 5.6.3.4企業從業人員轉崗、脫離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應進行部門(作業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 5.6.3.5企業應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
??????? 5.6.3.6企業應對相關方進港人員進行進港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發放臨時進港證,保存安全教育記錄。
??????? 5.6.4安全文化建設
??????? 5.6.4.1企業應通過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 5.6.4.2企業應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引導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逐步形成為全體員工所認同、共同遵守、帶有本單位特點的安全價值觀,實現法律和政府監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約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 5.6.4.3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結合安全生產實際,制定管理部門、班組月度安全活動計劃,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
??????? 5.6.4.4企業管理部門、班組應按照月度安全活動計劃開展安全活動和基本功訓練。
??????? 5.6.4.5管理部門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2學時。
??????? 5.6.4.6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應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企業負責人應每月至少參加1次班組安全活動,基層單位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應每月至少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
??????? 5.6.4.7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每月至少1次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并簽字。
??????? 5.7生產工藝及設備設施
??????? 5.7.1生產工藝
??????? 5.7.1.1企業應根據碼頭總平面布置、裝卸貨種、吞吐量等情況選擇合適的符合規范要求的裝卸、儲運、掃線、倒罐、伴熱/保溫等工藝。
??????? 5.7.1.2作業人員應了解裝卸貨種的危險性、管道安全流速、最高允許壓力、介質溫度等信息。
??????? 5.7.2設備設施建設
??????? 5.7.2.1企業應確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 5.7.2.2企業應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有關規定,對建設項目的設立階段、設計階段、試生產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規范管理。
??????? 5.7.2.3企業應對建設項目的施工過程實施有效安全監督,保證施工過程處于有序管理狀態。
??????? 5.7.2.4企業應制訂設備設施管理制度,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應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
??????? 5.7.2.5企業應執行生產設備設施到貨驗收制度,應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
??????? 5.7.2.6應建立設備設施臺賬,對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
??????? 5.7.3特種設備及強檢設備
??????? 5.7.3.1企業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對特種設備、強檢設備進行規范管理。
??????? 5.7.3.2企業應建立特種設備、強檢設備臺帳和安全技術檔案。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 (1)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 (2)定期檢驗和定期白行檢查的記錄;
??????????? (3)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洲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 (5)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 (6)高耗能特種沒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 5.7.3.3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企業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 5.7.3.4企業應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1次檢查,并保存記錄。
??????? 5.7.3.5企業應對在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保存記錄。
??????? 5.7.3.6企業應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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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