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各級應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堅持先培訓,后上崗制度。
教育形式及內容規定:
1、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安全管理部門協助,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2、由礦領導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應包括:本單位炸藥發放,雷管的管理和警衛人員在職守則。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項,預防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以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包括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工、)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當地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資格,領取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4、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待崗、轉崗、換崗或離崗),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5、我礦嚴格的執行了安全教育制度,為我礦的安全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