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原料罐區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產,針對98%濃硫酸、發煙硫酸儲罐的安全使用,特作出以下規定:
①98%濃硫酸儲存量嚴格控制在1200t以下;
②發煙硫酸儲存量嚴格控制在1200t以下。
③若儲存量達到規定值,要停止卸車,并負責告知倉庫,如遇特殊情況超過規定量卸車,需由分管領導簽字方可進行卸車。
④若檢查中發現崗位操作工違規卸車,由崗位操作工承擔全部責任。
為此硫酸庫崗位操作工要加強責任心,按時巡檢,準確記錄濃硫酸儲存量,嚴格遵守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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