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油罐區嚴禁煙火。禁止穿帶釘鞋、攜帶火種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進入油罐區。
2 油罐區嚴禁各類非計劃性的及未經審批的違章動火和用火。
3 油罐區的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 部門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人員的管理使用須嚴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進行。
4 嚴禁外來人員和無關車輛進入沒罐區;因工作關系需要進入油罐區的人員和車輛必須登記,經工作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對能產生電火花的電瓶車、汽車等及設備如果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嚴禁進入。
5 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油品的加熱溫度。油品的加熱溫度不允許達到該油品的閃點。
6 油罐區工作人員必須對儲罐系統滅火設施系統、消防 器材做到熟練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護,定期保養,以確保設施的完好可靠。
7 油罐區的罐頂不得裝設非防爆電器和儀表。采用電氣儀表測量油罐油溫、油位時,嚴禁將電氣儀表的線接頭暴露于燃油蒸氣內,以免線接頭產生火花,導致發生事故。
8 油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經常檢查維修。油罐液壓安全閥應經常保持足夠的油位;呼吸閥應保持靈活好用;阻火閥的銅網應保持清潔、通暢;進氣管必須通暢好用。
9 嚴格遵守油罐區操作規程和各項防火安全規定。嚴防超溫、超壓、憋壓、超高、超速,一經發現,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10 保障避雷設施、靜電接地裝置的完好,每年檢測不得少于一次,確保其安全可靠。
11 油罐區內不得隨意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以確保防火間距和道路的通暢。
12 如需在油罐區內架臨時明線,須經安保部門檢查批準,且只準在指定的時間內供電,使用完畢后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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