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極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公司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在基層領導和安全處(或HSE管理部)的業務指導下,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對本單位員工和新調入員工的二級安全、防火教育,組織考核填寫安全教育卡片。
3、參與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推進安全標準化管理,并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4、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堅持經常性的巡回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時,有權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5、參加各種責任事故的調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及時統計上報。
6、有權向上級反映違反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及企業安全制度的行為。
7、按時填寫各類安全報表,報送上級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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