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氨的接卸工作由化學操作人員和液氨運輸人員共同完成。
2、液氨槽車到現場時,化學操作人員負責審核液氨出廠單據、質量證書,并確認運輸人員是否攜帶《危險品運輸操作證》,如有缺項應拒絕接卸。
3、進行卸氨操作時,運行人員和運輸人員需穿好防化服,戴防護手套、護目眼鏡、帶有氨氣過濾功能的口罩或防毒面具。
4、化學操作人員陪同卸氨運輸人員到現場進行系統確認,口頭交代好注意事項。由卸氨運輸人員連接好槽車的進出管道(設備初次投運或檢修后須用氮氣對接卸管道進行置換),化學接卸人員開啟相關閥門,并嚴格按照《化學運行規程》進行卸氨操作。液氨接卸時應注意控制流速不能過快,防止因靜電摩擦起火。
5、液氨卸車時,化學操作人員應對作業區域內大氣中的氨濃度測試,并控制作業區域內大氣中的氨濃度低于30mg/Nm3,否則因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點,處理后才能繼續卸氨。屬于槽車運輸方問題且無法處理正常時,化學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接卸。
6、當液氨槽車液位指示為0,停運卸氨壓縮機后,由液氨運輸人員關閉槽車上的氣、液相截止閥,化學操作人員負責用氮氣對氣、液相接卸管道進行置換。置換結束后,由液氨運輸人員分離槽車的連接軟管及接地線,經化學操作人員確認后槽車方可離開。
7、化學接卸人員根據接卸前后儲罐的液位差,估算所來液氨的數量,并做好相關記錄。當液氨數量與出廠單據所列值有較大出入時,及時向上級匯報。
8、化學操作人員每個工作日對卸料壓縮機氣液分離器進行一次排液,節假日期間排液操作間隔最長不超過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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