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2.主持公司工程建設管理、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3.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5.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7.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9.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公司年度、季度總結與表彰會議。
10.負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調配及考核及決定員工的聘用、任免、獎懲、薪酬、調配。
11.負責財務管理。
12.提出公司經營理念,主導企業文化建設的基本方向。
13.加強員工思想道德教育。
14.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15.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