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所有新員工(包括學徒工、外單位調入員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有技術崗位的季節性農民外用工等)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7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三條 一級(廠級)安全教育由本企業人事、教育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消防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氣體防護常識等。
(三)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四)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五)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第十四條 二級(車間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32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有害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安全狀況及相關的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五條 三級(班組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16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班組、崗位的安全生產概況,本崗位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二)本崗位的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
(四)本崗位預防事故及災害的措施。員工廠際調動工作后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12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六條 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工作,并定期參加復審,成績記入個人安全教育卡片。
第十七條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八條 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時,按照《事故管理規定》的要求,對事故責任者和相關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訓,防止發生類似事故。
第四章? 日常安全教育
第十九條 基層單位應開展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安全部門應有明確規定。單位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安全部門應定期檢查。
第二十條 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應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部門安全活動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應挪作它用。
第二十一條 班組安全活動是班組的一項重要工作,應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不得無故缺席,有事須經單位領導批準。
第二十二條 直屬企業的領導每季度參加1次班組安全活動,二級單位領導及管理人員每月參加1次班組安全活動,基層單位領導每月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
第二十三條 安全部門應聯系班組安全生產實際,制定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做到有計劃、有安排。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