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禁在禁煙區域內吸煙,在崗飲酒,酒后上崗,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禁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禁水上作業不按規定穿戴救生衣,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起重、電氣焊作業,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嚴禁油氣設備及其管線超溫、超壓、超裝、超負荷運行,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嚴禁在碼頭油氣庫區堆放、儲存各種易燃易爆非生產介質,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七、嚴禁攜帶火種和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進入油氣庫區、前沿作業區,嚴禁進入庫區和作業區內使用手機,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嚴禁車輛未經允許和未裝防火帽進入碼頭油氣庫區和作業區,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九、嚴禁堵塞消防通道,挪用、損壞消防設施和搶險器材,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嚴禁未經許可在生產裝置區、罐區灌裝化學品,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嚴禁在易燃易爆區域用汽油等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嚴禁未經“安全救生培訓”的人員進行海上作業,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三、嚴禁船舶靠泊碼頭或海上油氣生產作業設施不按規定搭設跳板、安全網,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四、嚴禁違章指揮及其他違章作業,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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