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嚴格把好大堂通道關,為管理區域的安全、祥和提供共用區域防范性服務。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轄區樓宇內值勤秩序維護崗位。
3、職責
3.1 管理處負責監督、檢查樓宇內值勤秩序維護人員工作情況。
3..2 樓宇內值勤秩序維護人員按規定要求認真值勤。
4、操作步驟和方法
4.1 樓宇內值勤秩序維護人員必須精神飽滿,站姿端正,真誠微笑,在樓門、大堂、廳區域執行安全保衛任務。
4.1.1 樓宇內值勤秩序維護人員按規定時間簽到著裝,認真查閱上班次的值班記錄,了解當日樓內業主、賓客的動態情況及其他特殊情況,按“秩序維護交接班操作規范”做好上崗交接班工作;
4.1.2 大堂秩序維護必須堅守崗位,如工作要求需離開崗位巡樓檢查時,要招呼其他秩序維護照應該區域。
4.1.3 遇業主(使用人)要主動打招呼問好,有禮貌地回答遇業主(使用人)安全查詢,實行文明服務。
4.1.4 掌握在大堂活動的客人動態。遇不明身份者,問清情況,與業主(使用人)及時聯系,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入內;發現行動異常的客人做好控制,要報告班長或管理處;發現客人的遺留物品要做好監護,防止他人取走;
4.1.5 發現客人的遺留物品要做好監護,防止他人取走;制止、勸告客人不要在大堂拍照。不要坐在花基(水基)上。
4.1.6 定時對大樓進行巡查,在樓面或應急樓梯內是否有閑雜人員和違反治安的人或事,酌情及時處理,保證大樓秩序井然。
4.1.7 高峰時期維持大廳電梯口秩序,確保大堂通暢無阻,提醒業主保管好隨身物品。擺放好指示牌,制止無關員工穿行大堂。
4.1.6 接到報案或治安布防時,立即趕到現場,加強對不明身份人員離樓的盤查、觀察,注意從中發現可疑人員,保護好現場。
4.1.7 注意重點保護好大堂的貴重物品、公共設施(如工藝品、屏風)。
4.2 當值時,應正確使用和保管崗位內的所有物品,當班者應對本次使用的物品負有責任,交接班應對物品的種類、數量及完好程度進行檢查、登記、移交。
4.3 認真填寫秩序維護交接班記錄,發現可疑情況,不論如何處理都應有記錄,應對物品的種類、數量及完好程度進行檢查、登記、移交,做好交接崗和交接班的口頭與書面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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