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 1.1.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事故發生和職業危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長白山管委會、池北區管委會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 1.2. 本制度適用于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職工(包括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
??????? 2. 安全管理
??????? 2.1. 安全管理權限
??????? 2.1.1. 各部門負責所屬人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的考核,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者予以處罰。
??????? 2.1.2. 運行科代表單位對公司的安全管理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者,予以處罰。
??????? 2.1.3. 各部門對每月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者,在本月25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
??????? 2.1.4. 運行科每月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者,在本月25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
??????? 2.2. 安全管理制度
??????? 2.2.1. 公司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經理任組長,副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
??????? 2.2.2. 領導小組職責:在各項工作中,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上級法令、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全廠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對策,制訂安全管理目標及措施。
??????? 2.2.3. 單位職工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本工種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作業事項。要安全作業,注意保護自己,關注他人安全,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各種設備操作都要遵守操作規程,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
??????? 2.2.4. 車庫、庫房、檢修室嚴禁存放汽油和各種易燃品。違者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 2.2.5. 新職工在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公司、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人轉換工種,由安全員進行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必須通過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 2.3. 運行科安全生產職責:
??????? 2.3.1. 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 2.3.2. 負責公司職工的安全教育。
??????? 2.3.3. 負責公司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計劃編制和使用管理。
??????? 2.3.4. 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對這些制度和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 2.3.5. 參加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并負責統計上報。
??????? 2.4. 安全教育與培訓
??????? 2.4.1. 運行要自覺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術,提高業務技能。
??????? 2.4.2. 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全廠性的安全學習,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能、安全知識的考核。
??????? 2.4.3. 新進公司職工必須經過公司、部門、崗位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準上崗。
??????? 2.4.4. 調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必須經過部門、崗位二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準上崗。
??????? 2.4.5. 化驗、電工、金屬焊接(氣割)工、機動車輛駕駛工、鍋爐司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有害有毒物質檢測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準上崗。取得操作證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復審。
??????? 2.5. 安全器材、特種設備
??????? 2.5.1. 安全器材的配置,由運行科統一管理。
??????? 2.5.2. 安全器材的維護、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安全器材必須處于良好狀態,如有損壞,要立即上報,并盡快修復。氣體檢測儀器儀表的定期檢定由所在部門負責,維護保養要按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
??????? 2.5.3. 公司所購置的有關安全的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救護器材等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得使用。
??????? 2.5.4. 特種設備由運行科統一管理。
??????? 2.5.5. 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由運行科組織,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 2.5.6. 對違反各項安全制度予以100元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200元處罰,對主管領導予以100元處罰,對責任人予以300元處罰。
??????? 2.5.7. 運行科對事故的處理,在本月25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
??????? 2.6. 安全檢查制度
??????? 2.6.1. 定期安全檢查
??????? 2.6.2. 每季度及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由分管經理帶領公司安全領導小組進行安全檢查。
??????? 2.6.3. 每月由運行科組織各部門檢查兩次,檢查記錄作為考核各部門安全生產的依據。
??????? 2.6.4. 各部門每月要進行兩次以上安全檢查。
??????? 2.6.5. 公司各級干部、職工,要經常在本職范圍內進行安全檢查,邊查邊改。
??????? 2.6.6. 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
??????? 2.6.7. 凡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做好記錄,按照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定質量的原則,限期解決。
??????? 2.6.8. 各部門每月對所屬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者,在本月25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
??????? 2.6.9. 運行科每月對公司各部門違反安全生產者,在本月25日前填寫處罰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字后送交財務科執行。
??????? 2.7.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 2.7.1. 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消防水龍帶、消防水龍頭、消防桶、消防锨、滅火器等。
??????? 2.7.2. 各種消防器材由運行科負責,實行分片管理的原則,誰使用誰管理。
??????? 2.7.3. 滅火器、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沙應定點存放于室內明顯和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挪動,改變存放地點。
??????? 2.7.4. 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
??????? 2.7.5. 水龍帶、水龍頭、消防扳手應定點放置在消防栓附近,其存放位置應明顯、取用方便、安全、不得與生產用水龍頭、水龍帶、扳手混用,不得隨意挪動和用于其它目的。
??????? 2.7.6. 全體職工應熟悉本崗位內各種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性能及使用方法。
??????? 2.7.7. 各種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發現損壞、失效、遺失等現象,要及時報告。
??????? 2.7.8. 消防器材的購置、發放、配置應由運行科統一管理。
??????? 2.7.9. 各種消防器材要定期維修檢驗,由運行科負責進行。
??????? 2.8. 違反安全生產的處罰
??????? 2.8.1. 凡違反安全生產規程者每次每項罰款100元。
??????? 2.8.2. 每月處罰超過3次以上者,除正常處罰外,停止工作,進行安全教育,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安全教育期間停發工資。
??????? 3. 中控室安全生產規程
??????? 3.1. 在中控室內計算機上,只允許進行與設計工作內容有關的操作,不許進行其它無關的操作。
??????? 3.2. 必須在接到分管經理或生產技術科批準后方可從微機室遙控開、關現場設備,并預先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確保設備及人員的安全。
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人事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人事負責人崗位職責
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材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團委工作職責
團委安全生產職責
倉庫物資盤點檢查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
環保管理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企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某印刷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