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紡織企業生產作業場所以及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通道、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安全出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閉生產場所的疏散通道或者堵塞員工宿舍的安全出口。
??????? 第二十三條?【危險化學品使用與管理】紡織企業涉及生產、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必須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行政規章要求,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特性,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采取相應的安全監測監控和防護措施。
???????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安全操作要求】紡織企業嚴禁從業人員佩戴手套操作紡織專用設備旋轉部位,嚴禁不佩戴專用防護用品接觸腐蝕性、危險性的部位進行操作,嚴禁在設備運轉未停妥時處理機械故障。
??????? 第二十五條?【危險作業審批】紡織企業應當對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大型吊裝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內進行明火作業、具有爆炸危險的作業、中毒或有窒息危險的作業實行作業審批制度,要落實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并嚴格進行監控。
??????? 第四章? 監督管理
??????? 第二十六條?【安監部門及人員職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和本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 第二十七條?【執法檢查工作要求】地方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將紡織企業納入年度執法工作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企業、關鍵事項、時間和標準,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實施掛牌督辦。
??????? 第二十八條?【專項執法檢查】紡織企業集中的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紡織企業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并結合實際經常開展紡織企業安全生產暗查抽查工作。
??????? 第二十九條?【安監人員能力培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監督檢查人員加強紡織制造方面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 執法人員在現場執法過程中應按規定配戴必需的防護裝備,避免不安全行為,并做好檢查的文字、圖片、音像等資料記錄,進入危險作業地點、環節檢查時,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制度和規定要求。
??????? 第五章? 法律責任
??????? 第三十條?【企業違規處罰】紡織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未如實記錄在案,并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 (二)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未有日常安全檢查記錄的。
??????? (三)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作業審批擅自進行作業的,或未按規定采取監護措施的。
??????? 第三十一條?【執法人員違規處罰】監督檢查人員在對紡織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第三十二條?【相關方責任】紡織企業發包、出租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設施,或者承包、承租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紡織企業與承包承租方對發包、出租導致的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 第三十三條?【關閉取締】紡織企業對有關部門提出的改正要求拒不執行,且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的,有關部門應當提請當地人民政府對違法企業予以停產整頓,直至依法關閉取締。
??????? 第六章? 附則
??????? 第三十四條?【實施時間】本規定自2013年? 月? 日起施行。
??????? 《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 (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等要求,規范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紡織企業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紡織企業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總局工作部署,組織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起草了《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 一、起草《規定》的必要性
??????? (一)紡織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重要產業
??????? 紡織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傳統產業和重要的民生產業,也是國際競爭優勢明顯的產業,在繁榮市場、擴大出口、吸納就業、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城鎮化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紡織工業也快速發展,紡織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現狀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紡織服裝生產國、消費國和出口國。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2年,全國共有規模以上紡織企業戶數3.7萬戶,累計實現工業總產值57809.98億元。2012我國紡織行業化纖、紗、布、服裝等主要產品的產量分別為3800萬噸,2984萬噸,841億米,267.28億件,均位居世界第一。紡織工業的重要地位及其企業的規模和數量的不斷擴大也給政府安全監管方面帶來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如何對紡織企業實施科學有效監管,保證紡織企業安全生產,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做出更大貢獻。
??????? (二)紡織企業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 紡織企業分工復雜,從業人員多而雜,作業環境普遍有待改善,安全生產管理任務繁重。且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企業經營體制的轉變,紡織企業的管理模式同其它行業一樣,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有的已成為企業當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難點。特別是,我國以前曾發生的幾起紡織工業事故,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慘重。比如,1987年3月15日,哈爾濱亞麻廠發生的亞麻粉塵爆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58人,受傷177人,當時直接經濟損失就達880多萬元。1991年5月30日,廣東省東莞市興業制衣廠發生特大火災,全廠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也達300多萬元。2009年5月21日,廣東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一個家庭紡織作坊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傷。此外,2012年9月11日,巴基斯坦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市一家服裝廠發生火災事故,造成至少289人死亡。2012年11月25日,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西北部郊區的塔茲琳(Tazreen)服裝公司發生特大火災,造成120多人死亡,多人受傷,另有數十人失蹤。這些事故對我國紡織工業安全管理敲響了警鐘,我國紡織工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絲毫不能放松。
??????? (三)紡織企業仍存在眾多安全問題亟待解決
??????? 通過對我國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調查和研究,紡織企業仍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安全方面的問題:
??????? 1.紡織行業自身特點使其一直是工貿行業事故防范的重點。首先,由于紡織行業生產工藝要求必須有相應的開松、梳理、卷繞、牽伸、平整等手段才能達到基本的產品生產目的,由此決定了設備軋輥多、軋點多、齒輪多,用電設備多的工藝特點,這也是造成容易發生各種機械傷害的客觀因素。其次,紡織生產常用的原料是棉、麻、毛、絲和化學纖維,它們都具有易燃特性。同時紡織原料的儲備具有集中、量大等特點,加上機械、電氣引火的幾率高,極易發生火災。特別是紡織企業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損失極大。
??????? 2.紡織企業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依然普遍存在,亟待改善。首先,噪聲仍然是當前紡織企業突出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紡織企業的織布車間的生產噪聲普遍較大,有的甚至超過100分貝以上,工人長期暴露大強度的噪聲場所,極易對聽力造成傷害。其次,由于紡織行業中的印染企業工藝要求一定的溫度和濕度,因此,印染企業普遍存在高溫高濕場所,特別是夏季如不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容易造成高溫高濕環境。其次,粉塵防治也是紡織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重點,由于棉、麻、毛的開、清、梳、整工序容易產生粉塵,工人在粉塵環境下長期工作易患職業病。隨著紡織企業生產工藝提高,粉塵治理措施的完善,當前紡織企業的粉塵作業環境已得到大大改善。
??????? 3.大部分紡織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能力也亟待提高。現行市場經濟體制下,紡織企業相對其他行業來說,勞動強度較大,工資收入不高,以致人員流失較多。為維持企業正常生產,部分企業往往招進大量新員工,新員工入廠時間不一,且在年齡、文化素質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難度大、任務重,對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很難做到保質、保量。若新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得不到很好提高,一旦到工作崗位就容易出現安全漏洞,加之對安全生產的認識不深,安全意識差,違章作業時有發生,成為紡織企業安全事故的高發群體。
??????? 4.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本質安全程度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紡織工業本身就使用大量的紡織機械,這些機械部件除了有擠壓、剪切、纏繞、卷入、高壓流體噴射等常見的機械不安全因素外,還存在諸如靜電、高溫、著火、爆炸、噪聲等危險因素,而且這些因素還常常摻雜在一起,難以控制。加之國內部分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安全防護裝置被損壞或作用不良,設備基礎管理工作欠缺,部分老設備在安全防護方面存在自身的缺陷,從而導致機械傷害事故時有發生。
??????? 5.紡織企業的安全管理理念及管理水平也亟需提高。從管理的方式來看,目前國內的紡織企業,安全管理的方法大多停留在宣傳、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的水平上,并且多是在發生事故后才著手進行分析,即多為“事后型”管理,很難適應現代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大部分紡織企業為了減少開支,增加利潤,往往也在安全管理上精簡機構和人員,有的企業沒有按照要求單獨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也不明確,安全管理人員變動大且配備的數量不足,基層安全員往往是身兼數職,部分安全管理人員不具備從事安全管理的素質和能力,不能對安全生產實施有效的監管,加之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仍有部分企業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不能正確看待和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兩者之間的關系。
??????? 6.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仍不健全,部分技術標準及安全管理規章陳舊落后,不適應新時期紡織企業的安全管理。原紡織工業部的《紡織系統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暫行條例(試行)》、《關于加強紡織企業電氣安全管理的規定》、《關于紡織原料成品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的暫行規定》等規章亟待進行修訂。紡織企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 三、主要問題的說明
??????? (二)關于《規定》的適用范圍
??????? 本《規定》所稱的紡織企業的范圍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 4754-2011)中規定范圍,主要包括: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毛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麻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絲絹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業、針織或鉤針編織物及其制品制造業、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業、非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業、紡織服裝和服飾制造業等企業。
??????? (二)關于《規定》主要架構
??????? 本《規定》主要由總則、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六個部分構成。其中,“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兩個部分是本《規定》的重點章節內容,重點明確紡織企業應對遵循的安全生產基本法規要求及應符合的安全基本條件。
??????? (三)關于《規定》擬解決的重點問題
??????? 出臺《規定》,除了要進一步明確政府對紡織企業安全監管責任,并強化紡織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也擬通過出臺《規定》進一步明確紡織企業在生產設備設施及工藝安全、安全生產標準化、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職業健康管理、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員工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等方面應當符合的基本要求,并明確違反相關條款的處罰措施。
???????
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人事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人事負責人崗位職責
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材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團委工作職責
團委安全生產職責
倉庫物資盤點檢查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
環保管理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企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某印刷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