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規范船舶及海工建造加油、加水作業,確保施工過程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企業船舶及海工建造加油、加水作業的安全管理。
3? 管理內容及要求
3.1 加油、加水基本管理要求
3.1.1加油、加水作業前,油艙(柜)及水艙(柜)區域的焊接、切割等熱工作業應結束,密性試驗和艙容檢驗已經合格。
3.1.2加油、加水作業前必須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策劃,落實安全措施和責任人,對參與加油、加水的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交底。
3.1.3制定加油、加水作業應急預案,一旦發生漏油/漏水事件,必須立即啟動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3.1.4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負責監控船舶纜繩、登船梯,并根據船舶狀況進行及時調整。
3.2 加油作業管理要求
3.2.1總建造師是加油作業總指揮,負責做好加油作業全過程的管理和控制。
3.2.2組織相關部門按照《加油、加水作業審批表》(見附件)對油艙(柜)進行嚴格檢查和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加油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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