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懸吊平臺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承受2倍的均布額定載重量時,不得出現焊縫裂紋、螺栓鉚釘松動和結構件損壞等現象。
5.3.4懸吊平臺上必須設置緊急狀態下切斷主電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鈕,該電路獨立于其它各控制電路。
5.3.5安全鎖與懸吊平臺應連接可靠,其連接強度不應小于2倍的允許沖擊力。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5.3.6懸吊平臺上端滑輪下方應設置高度限制器,當平臺升到距上端滑輪500mm時可自動切斷電源,防止提升過量發生意外。懸吊平臺的橫向運動軌道應裝設止擋器。
5.3.7吊籃宜選用高強度、鍍鋅、柔度好的鋼絲繩,其性能應符合GB/T8918的規定,鋼絲繩安全系數不應小于9。
5.3.8吊籃應設有在斷電時使懸吊平臺平穩下降的手動滑降裝置。
5.3.9相關試驗及其它技術要求按GB19155-2003《高處作業吊籃規范》中要求執行。
5.4作業前的檢查和準備
5.4.1吊籃作業施工前由施工人員在懸吊平臺下方區域設置禁區,提示作業人員“危險禁入”,防止發生意外,施工結束后拆除禁區。
5.4.2作業前由操作人員對電動吊籃的傳動裝置、電器裝置、安全裝置、控制開關、鋼絲繩、安全欄桿、接零/接地等進行檢查確認,對需潤滑部位進行潤滑。
5.4.3懸掛機構支架必須由持Ⅱ類以上焊工證的焊工進行焊接,焊后應經質量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安裝施工。
5.5作業中注意事項
5.5.1吊籃操作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速插自控器的鋼索上。
5.5.2禁止將電動吊籃作為電梯、起重、拖帶設備使用;禁止超載作業;嚴禁擅自調整限制器;嚴禁在同一段軌道10m范圍內懸掛兩臺吊籃工作;嚴禁用高度限制器代替停止開關使用;禁止在雷雨、大霧及風力大于6級等惡劣氣候條件下使用吊籃進行作業;懸吊平臺內禁止使用腳手架或梯子;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動吊籃的各個部件。
5.5.3電動吊籃禁止帶病運行,吊籃的檢修工作必須在地面進行,嚴禁高空進行檢修。吊籃升降運行時,懸吊平臺兩端速度應同步,升降過程中不得進行施工。
5.5.4操作及作業人員應在地面上下懸吊平臺,嚴禁在空中攀越、上下。
5.5.5加強對升降鋼絲繩的保護,避免鋼絲繩因電擊、灼傷等因素造成損壞。當鋼絲繩損壞達到報廢標準必須及時進行更換。
5.5.6操作者應在作業人員發出升降信號后,方可開動吊籃。夜間作業時,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照明。
5.5.7作業或運行中懸吊平臺發生水平傾斜時,應及時進行調整,在突然斷電或工作鋼絲繩斷裂等異常情況下,作業人員應保持鎮定抓緊安全繩,并設法將懸吊平臺降回地面檢修。
5.5.8作業完畢后應將懸吊平臺升降至適當位置,并切斷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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