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第七條? 公司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加強安全法規宣傳,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意識和能力。
第八條? 公司實行在公司負責人領導下的安全值日責任制,安全值日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安全進行檢查,并如實記錄,建立安全檢查管理檔案。安全值日人員具體職責如下:
(一)檢查公司各工作崗位、人員安全責任制度落實情況及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二)實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巡查、抽查、專項檢查;
(三)節假日、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工作;
(四)對檢查結果負責,并如實記錄安全檢查情況,在安全檢查記錄上簽字,及時將安全檢查記錄歸檔;
(五)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同時采取初步防護措施。
第三章?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公司對所開發的工程項目必須實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事故處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強化安全管理監督,在實施過程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減少和避免安全事故。
第九條? 公司對工程項目委派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向公司負責人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管理職責如下:
(一)監督工程項目各參與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實施;
(二)監督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過程中的落實情況;施工單位安全設施、人員投入及其資格認證;
(三)與各項目參與方一起制定安全應急救援方案,并建立安全救援體系;
(四)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及時要求相關責任方采取防護措施并制定預防方案;
(五)檢查安全設施及安全防護用具的使用、維護情況;
(六)組織各項目參與方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內容為:日常性檢查、定期不定期檢查、節假日前后檢查、季節性檢查,檢查形式為:巡查、抽查、專項檢查;
(七)與各項目參與方一起制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等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并在重要場所設置明顯標志;
(八)對施工現場特殊作業應制定專項建設方案,需要報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應進行報批,在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建設;
(九)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第十條? 項目負責人受公司負責人委派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監督檢查權、建議權、現場事故調查處理權及其他授權。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范圍為公司所有工作部門、人員及公司開發的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人事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人事負責人崗位職責
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材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團委工作職責
團委安全生產職責
倉庫物資盤點檢查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
環保管理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企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某印刷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