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2、參與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督促公司其他部門、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3、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并進行考核;
4、組織或者參與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5、監督公司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技術措施的落實;
6、監督檢查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資質、條件的審核工作,督促檢查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7、督促落實公司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和管理;
8、組織落實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措施,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事故隱患,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9、組織或者參與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
10、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司規定的其他職責。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