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風區必須在每月月末編制下月防治自然發火觀測點計劃,報總工程師審批。
2、每周對井下封閉墻至少檢查一次,檢查記錄表、檢查手冊、臺帳做到三對口。發現封閉墻內外氣體成分、溫度、水溫變化異常時,要及時取樣化驗分析。封閉墻墻面破損或漏氣時,及時聯系相關單位進行處理。
3、采煤工作面回風流中安設一氧化碳傳感器,隨時監測工作面回風流CO情況。當CO濃度超過24PPM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如發現自然發火征兆(巷道溫度濕度增高、出現霧氣、煤壁掛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或出現高溫點(溫度上升至35℃以上)都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每周定期對采煤工作面機風巷、煤巷掘進工作面進行防火探查,對已有的冒高探查點取樣化驗分析。發現有發火隱患的冒高點,必須立即匯報總工程師,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并且做到每天取樣化驗分析,每小班至少檢查一次,把自然發火消滅在萌芽狀態。
5、每周至少對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抽放管路內氣體成分進行一次取樣化驗分析,發現發火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6、氣樣化驗分析使用地面氣相色譜儀,做到化驗分析數據精確可靠,化驗數據報通風區長、通風副總、總工程師審閱。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