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工區鉆機班班長是礦井鉆機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對本班次現場安全管理全面負責,要嚴格按照三大規程組織施工。鉆機班班長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熟悉避災路線。鉆機班班長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的要求組織生產,保證安全。
一、崗位職責
1.鉆機班班長在工區領導下負責全班的安全工作,保證完成各項工作,保證完成各項生產任務,以因忽視安全或工作失誤、失職造成的事故負主要責任。
2.堅持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認真落實煤礦“三大規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具體負責地質孔、瓦斯抽采鉆孔等施工的安全工作,是本班安全第一責任者,組織職工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安全生產。
4.熟悉現場,認真組織檢查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檢查設備完好及運行狀況,及時處理設備故障,熟練掌握鉆機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杜絕違章指揮。
5.負責根據職熟練程度和工作要求進行班內人員安排,工作分工。對鉆機操作、設備運輸、設備維修保養等工作,安排專人負責,持證上崗,并認真落實。
6.負責對工作地點的通風安全問題認真檢查,發現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積極匯報落實處理。
7.負責檢查鉆機工作情況,發現出水征兆,立即匯報處理。
8.了解班內職工思想情況,重點安排薄弱人員的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六不準”制度,做好自主保安和業務保安工作。
9.具體安排工作時,要根據現場情況和職工安全狀況進行安排,杜絕違章指揮;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時,要先處理再生產,不準冒險作業。
10.正確分析、判斷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立即上報,組織搶救;參加或協助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11.認真參加班組長會議和工區內各種安全會議,向班內職工傳達落實,協助工區開展安全教育工作。
12.帶領本班人員認真學習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行為。
二、責任追究
不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風工區鉆機班班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2)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3)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4)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通防工區鉆機班班長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2)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3)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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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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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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