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工區防塵工是礦井生產現場的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礦井綜合防塵工作。防塵工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熟悉避災路線。
一、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嚴格遵守煤礦“三大規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加強技術業務學習,提高自主保安和業務保安能力。
2.熟悉現場,掌握綜合防塵質量標準和綜合防塵安全知識,具體負責隊管轄范圍內的綜合防塵工作,同時負責監督責任范圍內的“一通三防”設施的運行情況。對班中責任范圍內綜合粉塵超限事故負直接責任。
3.負責管轄范圍內防塵設施的安裝、回收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巷道粉塵沖刷,保證粉塵超限現象,杜絕煤塵事故發生。
4.運送水幕、防塵設施物品時,要嚴格按章作業持證上崗;吊掛和回收水幕、安裝和回收及挪移隔爆設施,要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5.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能,負責檢查管轄范圍內的防蘭安全設施運行情況,督促其他單位整改現場問題,及時向通風調度匯報。
6.負責班各生產單位的綜合防塵運行情況的檢查,發現粉法超限作業時要立即向通風調度匯報,并督促現場整改。
7.遵守勞動紀律,干標準活、上標準崗,保證不違章作業,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8.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時要立即果斷正確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9.嚴格遵守工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配合班長抓好安全工作。
二、責任追究
不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風工區防塵工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2.對他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3.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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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