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浮選工負責浮選相關設備、儀器、工具、信號及通訊設施的使用和保養,保持設備完好。
2、嚴格遵守廠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度,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
3、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注意設備及人身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4、熟悉設備性能,做到應知應會,工作時間精力集中,經常檢查設備運轉情況,完成當班生產任務。
5、保持崗位衛生清潔,照明良好,消防器材完好。
6、上崗時按規定穿好工作服、戴好勞保用品。
7、具有環保和節能意識,熟知并能夠正確辨識本崗位的危險源與環境因素以及控制措施。
8、認真填寫崗位記錄,做到清楚完整。
責任追究:
1、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技術操作規程》規定,不正規操作,罰20元。
2、不經過培訓不得上崗,否則罰款50元。不持證上崗,罰20元。
3、不熟悉設備性能及構造原理不得操作,并扣20元。
4、對分管范圍內衛生不及時清理及不按規定防塵的罰20元。
5、不按規定現場交接班,出現空崗及早脫崗現象罰20元。
6、不按煤流方向啟、停車罰20元。
7、試運轉中發現問題不處理,處理時未斷電一次罰20元。
8、運轉中發現異常情況不進行妥善處理一次罰20元。
9、產品質量完成情況獎罰按《洗選廠煤質考核辦法》執行。??????
10、因脫崗、巡崗不利、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的設備事故、生產事故按《洗選廠生產管理》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11、生產材料消耗、生產任務完成計資執行《洗選廠內部市場化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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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