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本單位“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一通三防”各項管理規定。
(二)組織編制“一通三防”工程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
(三)在安排部署生產銜接計劃時,必須符合“一通三防”的相關規定。
(四)組織編制年度“一通三防”專項資金計劃,并貫徹落實。
(五)組織編制年度“一通三防”災害應急預案,并于每季度末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修訂。
(六)對局部通風機停風停電、瓦斯排放、巷道貫通、盲巷封閉管理、防止煤層自燃及杜絕引爆火源等重要環節,重點把關,嚴防瓦斯、煤塵、火災等事故發生。
(七)每天審閱通風瓦斯、監控日報表,并簽署意見。
(八)負責“一通三防”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工作,不斷提高“一通三防”科技管理水平。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