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井下瓦斯防治崗位,消除人為不安全因素,特制定本崗位責任制。
1、 準時到達工作地點,掌握入井工人和出井工人人數,并做好記錄、書寫板牌。
2、 查看每一主井人員是否佩帶礦燈,安全帽,穿工作服、礦鞋,并制止工人穿化纖衣服入井。
3、 查看入井人員是否已經飲酒,是否私自從井下向外帶炸藥、雷管、設備器材等,發現問題及時制止。
4、 查看入井人員身上是否帶有煙草,點火器,易燃易爆品,嚴防帶入井下。
5、 有權制止未經批準的外來人員入井,對于來礦檢查和參觀人員要先登記后入井。
6、 對工作認真負責一絲不茍,對于每一名同井人員進行仔細檢查。
7、 對當班檢身發現的問題及進上報生產負責人,調度室要做好工作記錄,以備檢查。
8、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