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主管礦長的領導下,協調好井區各對組之間的生產關系,抓好井區的生產安全和質量標準化工作,確保全井生產工作正常運行。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在保證安全的前題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三違"情況要立即制止并向領導匯報,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三)監督檢查現場管理,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各對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在調度會上通報。
(四)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發生險情和事故時,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調度室及有關職能部門,處理好現場,防止事故的擴大,同時作好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
(五)做好日常井下各作業地點隱患排查和老區老口不定期檢查工作。
(六)參加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和日常抽查,按時參加礦安全生產例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