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全礦各類事故的統計上報,對本單位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及時按程序上報。
2、負責及時組織各類事故的現場調查取證。
3、負責本單位重傷及二級以下非傷亡事故(非傷亡事故由調度室組織,事故調查室配合)的及時分析處理,并做好記錄。
4、負責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礦井工傷事故的上報等工作。
6、負責建立事故檔案,對各類事故的分析處理情況及時在全礦進行通報。
7、負責每月培訓學習計劃制定及考試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