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使用單位每天必須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監測監控系統設備、設施及甲烷電閉鎖裝置進行巡檢、檢查,將檢查結果填寫到巡檢記錄本上,每月26日交到信息監控中心備案。
??????? 8、各使用單位必須安排電工每班對本單位監測監控電源運行狀態進行檢查,填寫監測監控電源運行記錄(見附表2),并向信息監控中心機房值班員匯報。當電壓波動超過規定值時,必須及時匯報,并加強對監測監控電源檢查和維護。
??????? 三、監測監控設備回收、移交
??????? 1、采掘工作面完工后,監測監控系統的回收,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監測監控作業報告》,由調度室、安全管理部、通風管理部、機電管理部、信息監控中心審批后,組織實施現場回收工作。由調度室指令回收單位的,原使用單位必須向回收單位移交,移交驗收工作由監控一、二隊牽頭進行,否則,責任由原使用單位承擔。
??????? 2、搬家、倒面時,原工作面除通風管理部批準保留的甲烷傳感器外,其余的應全部回收上交;回收上交的甲烷傳感器應包括尾線和探頭保護架;若甲烷傳感器不交回按丟失處理。舊工作面經通風管理部批準保留的甲烷傳感器,由該地點新的作業隊組負責,移交工作由監控一、二隊牽頭進行,如無作業隊組由監控一、二隊管理。
??????? 3、監測監控電纜在拆除回收時,應按規定標準拆開,嚴禁鋸斷或剪斷。
??????? 四、監測監控設備安裝標準及管理要求
??????? 1、監測監控設備:
??????? 監測分站、電源箱、斷電儀等設備應設置在便于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墊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掛在巷道中。聲光報警器應設置在經常有人工作便于觀察的地點。各類傳感器、電源箱等監測監控設備必須經信息監控中心檢測,機電部防爆檢查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裝使用。
??????? 2、監測監控供電電源:
??????? 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的供電電源必須采用穩定可靠的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采掘工作面的監測監控電源具備采用雙電源供電條件的,機電管理部在圖紙設計時,必須予以明確標示。無規程措施不得擅自改變監控供電電源。不得隨意停送監測監控供電電源。
??????? ? 3、傳感器:
??????? ?。?)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內各類傳感器的設置位置、數量以及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斷電范圍等,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晉城煤業集團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傳感器設置規范》的規定。
??????? (2)模擬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測物理量的位置。開關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監測狀態的位置。
??????? (3)甲烷傳感器必須實行掛牌管理,甲烷傳感器管理牌板內必須標注使用單位、安裝位置、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斷電范圍、責任人、安裝日期等;牌板內容填寫要規范,不得漏填錯寫。
??????? (4)甲烷傳感器要安裝傳感器保護架,并有效保護甲烷傳感器,不得損壞。監測監控線纜進入甲烷傳感器前加裝接線盒并留有300mm余量,將接線盒、連接航空插頭線(即探頭尾線)和甲烷傳感器保護架固定在一起,在移動傳感器的時候,連同甲烷傳感器、接線盒、傳感器保護架整體一起移動,減少航空插頭線的拉傷和脫落,防止甲烷傳感器誤傳誤報。保護架內的調校記錄卡不得丟失
??????? ?。?)除工作面需經常移動的甲烷傳感器外,其它地點的甲烷傳感器需用滑輪裝置進行吊掛;甲烷傳感器的懸掛必須符合距頂不大于300mm,距幫不小于200mm的規定;顯示窗口必須正對巷道進人方向,便于觀察;并避開有淋水和易于撞擊的地方。甲烷傳感器的進氣孔嚴禁堵塞。掘進工作面進風流甲烷傳感器嚴禁正對風筒口懸掛。甲烷傳感器的進氣孔嚴禁堵塞。在井下現場禁止對甲烷傳感器進行任何形式的調整、私自檢修。
??????? ?。?)甲烷傳感器在運送、使用過程中要注意保護,做到輕拿輕放,避免碰撞、亂扔亂放,以免損壞甲烷傳感器。
??????? (7)單個傳感器延伸線路長度嚴禁大于1500米,兩個傳感器公用端口延伸線路長度嚴禁大于1000米。
??????? (8)風筒傳感器應設置在局部通風機風筒末端,并隨著風筒延伸及時前移。
??????? (9)工作面風向傳感器吊掛在巷道頂板采用硬質連接,安設位置按規程措施執行。
??????? (10)工作面風速傳感器吊掛在巷道頂板800mm左右采用硬質連接,安設位置按規程措施執行。
??????? (11)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的測風站處應設置風速傳感器;風速傳感器應設置在巷道前后10米內無分支風流、無拐彎、無障礙、斷面無變化、能準確計算風量的地點。
??????? (12)一氧化碳傳感器、煙霧傳感器應設置在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5米處;一氧化碳傳感器、溫度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
??????? 4、監測線路:
??????? 主要巷道、采掘工作面順槽及其他有布放電纜的巷道安裝電纜鉤時,最上兩鉤必須預留為監測監控線路使用,頂鉤吊掛必須在靠巷幫的第一二鉤上,其他線路嚴禁占用。沒有電纜鉤的巷道必須用綁線綁在頂板上,不得在巷幫上捆綁,禁止用鐵絲替代綁線,捆綁電纜。在做風門、密閉墻和變電硐室門窗等設施時,必須預留監測監控電纜穿墻孔。
??????? 綜采工作面支架內的監測電纜在敷設時,支架間要留有余量,對支架內的監測電纜套皮保護。機掘工作面迎頭20米范圍內監測電纜必須貼頂吊掛,不得盤放冗余監測電纜。炮掘或使用耙巖(矸)機的工作面迎頭50m范圍內監測線纜必須進行保護。
??????? 工作面預留的余量電纜,必須盤好固定在巷幫上,吊掛高度必須大于2.6米,禁止有架空垂掛現象出現。電纜經過橫川口必須沿頂板敷設,不得斜拉亂扯。接線盒必須吊掛在支護良好且無淋水的環境下。
??????? 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等共用。監測監控電纜和接線盒禁止用到與其電源等級不相符的系統中。其他不符合監測監控系統電源等級的線纜、接線盒同樣禁止使用到監測監控系統中。接線盒必須貼有五小電器防爆合格證和包機牌。
??????? 5、斷電閉鎖:
??????? 不得擅自改動甲烷電閉鎖范圍內電氣設備或擅自甩掉甲烷電閉鎖功能的,否則責令該工作面停產整頓,同時追究責任單位的管理責任。監測監控系統甲烷電閉鎖控制的機電設備,檢修或更換后,在運行前必須進行斷電試驗,確認瓦斯電閉鎖可靠,方可投入運行。
??????? 在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風巷施工時,供電電源(絞車、鉆機、溜子等電源)必須設置在采煤工作面的斷電范圍之內;在掘進工作面接電源時,電源必須設置在掘進工作面的斷電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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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