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征地及地上附屬物補償工作,嚴格執行政府制訂的征地及補償標準政策。
2、負責土地預審報批工作,及時與國土部門溝通,隨時研究政府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
3、負責公司后勤工作。確保不發生食品衛生事件。為員工提供適宜的休息、生活環境。
4、負責公司治安保衛工作,對施工隊的人員進行外來人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協調工農矛盾工作。與當地人員隨時溝通,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為礦井建設提供良好的施工環境。
6、具體負責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會議籌備組織工作。確保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做出的決議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7、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