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經理領導下抓好公司安全生產及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礦井上、下安全工作及質量管理工作。分管安質部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監督檢查作業規程、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等的完善落實情況。
3、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監督檢查體系,定期組織安全質量大檢查和安全生產防范工作會議,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4、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獎懲機制,及時總結安全工作,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實施處罰。貫徹“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安排安全工作)原則,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5、負責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規劃及本質安全型礦井創建工作。
6、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評估礦井各生產環節的風險,組織制定并監督落實防范措施。
7、負責查閱公司各級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深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情況,負責對有關職能部門和各生產施工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定期考核。
8、參與審查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負責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議,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及時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9、協助總經理組織事故搶險和調查處理,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0、積極聽取職工對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受理職工對“三違”行為的舉報、核查與處理。
11、負責安質部門的行政管理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