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須貫徹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進,不探不進”的原則。
2. 探水工必須熟練掌握探放水設備的性能、結構、安全設施原理,做到會操作、會保養、會維修、會處理一般故障。
3. 探水工上崗前,必須經上級主管行業部門專業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4. 要配合地測部門定期對井下水情水害做出預測,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
5. 要做好探放水前的準備工作,和結束后總結分析。
6. 每月至少組織二次職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和工作總結分析,培訓內容必須涉及水害防治基礎知識、防治重點、避災路線等內容,掌握本礦水害。
7. 建立職工培訓檔案,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統一指導。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