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負責鉆機打鉆生產、銜接工作;負責組織區域鉆孔、本煤層抽放鉆孔、鄰近層抽放鉆孔的打鉆工作。
2、負責鉆孔施工地點的安排、緊急工程和重點工程的組織及日常生產過程中的管理工作。
3、全面落實每日早生產碰頭會各項工作的安排、落實、考核;并負責對安排工作未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組織分析處理。
4、發生事故,必須親臨現場指揮搶救災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擴大事故,并親自組織進行查處。
5、加強對分管范圍管理人員的管理、教育、監督,制止各種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