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工程師、抽放工區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抽放工區技術業務工作,組織制定和審批抽放工區的各項技術方案、管理制度、技術措施。
2、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實施、檢查抽采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負責填繪、管理抽放系統圖工作
3、負責地面抽放泵站技術參數、井下移動泵站技術參數的調節監控工作。
4、負責礦井抽放系統抽采參數的達標;監督檢查井下管路的漏氣;負責對抽放管路的打壓、數據的觀測等;
5、負責職工技術業務培訓和學練比工作,參與抽放系統安全費用編制和系統標化工作。
5、發生事故,必須親臨現場指揮搶救災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擴大事故,并親自組織進行查處。
6、加強對分管范圍管理人員的管理、教育、監督,制止各種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