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依據《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 規程》的規定,編制企業發展規劃、生產計劃、經常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及時做好計劃的調整,確保上級計劃全面完成。
2、認真做好材料消耗指標的分解,制定材料管理和驗收審批制度,規范進貨渠道,確保質優價廉材料及時供應。
3、突出安全重點,優先安排安技措計劃及維檢計劃,確保安全生產正常投入,切實增強礦井抗災能力。
4、按《統計法》要求,及時搞好統計上報工作,準確積累各種資料數據,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可靠信息。
5、堅持安全效果一票否決的原則,認真抓好經濟指標考核和年度經濟承包獎罰兌現工作。
6、認真抓好季節性工作,對夏季“三防”文件的制定,“三防”物資的配備、人員的組織要定期進行檢查,確保礦井在汛期安全渡汛。
7、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工作,狠抓井下現場管理,查隱患、抓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