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貫徹實施法制學習、宣傳教育,加強職工法制思想建設。
2、負責全礦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火工產品和運輸、保管和使用。
3、負責檢查各要害工種、部位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對要害工種部位人員,有政治審查和考核權。
4、負責監督檢查消防法規的貫徹執行,消防知識教育、火災撲救等。
5、調解、疏導企業內部發生的糾紛和矛盾,以及對違法行為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
6、對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做好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7、嚴格按規定,做好對出入井人員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8、負責全礦范圍內的地面安全巡邏檢查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