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各系統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和質量標準化工作,是安全科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法令、法規及指令。監督檢查各個施工作業場所安全生產條件,施工人員的操作情況,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限定時間督促整改,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3、負責組織定期的安全現場辦公會,對現場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負責平衡落實整改。
4、負責組織每月的采、掘、機運、通各系統的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驗收工作及月底的安全質量仲裁會,牽頭對各班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
5、負責組織對全礦的安全制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制定和考核。
6、負責組織全礦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管理工作,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進行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負責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三違”人員檔案登記,辦理有關工傷手續。
8、參與采、掘、機運、通風各專業的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及規程措施、規劃、計劃的審查,安全法規等有關規定行使安全技術監察。
9、監督檢查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防止重大事故措施、安全技術工程的貫徹落實、執行情況。
10、負責組織事故追查、事故現場調查及事故處理。
11、負責全科室人員的分工和協調工作,組織好安全監察室的安全學習,負責對全科室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的檢查和考核。
12、對“三違”人員進行幫教。
13、及時向各單位通報有關安全信息,如性質嚴重的受傷、違章事故等。
14、發生性質嚴重的事故和隱患立即趕赴現場搶救和調查處理。
15、負責礦干部和職工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考核。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