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盲巷管理工作,根據有關標準,特制定盲巷管理制度及盲巷管理責任制。
1、一旦形成盲巷,必須進行分級管理。停風在24h以內的,必須在巷口設置柵欄,每小班在柵欄處檢測一次氣體,停風超過24h但在72h以內的,必須實施臨時密閉,每圓班檢查一次密閉前氣體,停風超過72h的巷道必須進行永久封閉,每周檢查一次閉內外氣體,并建檔,按永久密閉管理。
2、掘進工區施工的巷道超過6米,停止作業后必須及時通知通防科,否則予以500元罰款,并追究責任。
3、掘進工區回撤全部與外部連接的鐵道電纜、開關、管路等電器設備后,由通防科在24小時內進行封閉。
4、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揭示警標、禁止入內。
5、工作區域內瓦斯或二氧化濃度達到3%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第100條的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6、劃廢棄的巷道必須在報廢之日起24小時內進行永久性密閉。
7、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8、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必須隨采煤工作面的推進逐個封閉至采空區的連通巷道,采區開采結束后45天內,必須在所有與已采區相通的巷道中設置防火墻,全部封閉采空區。
9、所有盲巷和臨時停風地點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定期進行氣體和閉的完好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匯報處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