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是礦井生產過程中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和隱患排查的管理機構,負責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系統的操作和正常運行安全管理工作。
一、 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本科安全生產。
第2條 加強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各項工作管理,認真抓好風險預控管理質量標準化工作,以質量保安全,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條件。
第3條 從嚴從細抓好現場管理,經常深入現場,檢查隱患整改、任務完成和制度執行情況。
第4條 負責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建設的具體執行工作,負責制定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建設的具體目標及開展。
第5條 與各部門認真協調配合,確保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正常開展落實。
第6條 負責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建設工作開展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建設過程中的問題進行修改、總結。
第7條 負責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評審與備案。
第8條 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建設的各項文件及制度的建立與實施。
第9條 負責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建設的推廣、宣傳及培訓。
第10條 積極推廣《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做好對《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的宣傳、實施工作。
二、責任追究
第11條 按照分工對礦井風險預控管理方面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12條 礦井風險預控管理技術管理規定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負直接責任。
第13條 對上級檢查出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安全風險預控辦公室負主要責任。
第14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