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傘鉆工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能獨力操作。掌握不同地層的鉆孔技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 《 煤礦安全規程 》 的有關規定。
2 、上班前嚴禁喝酒。
3 、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對本崗位安全負責,確保生產安全進行。
4 、加強責任心,做到“三知”(知設備結構、知設備性能、知安全設施的作用原理)。
5 、服從值班隊長、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完成當班生產任務。
6 、嚴格按要求固定鉆架,接到班長發出的開鉆指令后方可開始作業。保持自己和別人、自己和鉆之間的安全距離,避免傘鉆傷人或被人傷害,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避免鉆桿纏繞衣物等物件。
7 、發現傘鉆有異常聲響及事故時要及時停鉆并向當班班隊長報告。
8 、應積極協助機電維修人員在井下排除傘鉆故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