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宣傳和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不違章作業。
2、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自覺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工作中保證自身的安全。
3、協助中心領導、指導協調下級科室做好有關安全生產方面工作。
4、參加所承擔項目的設計、調研、論證、研究、試驗及總結工作時,要在每個環節貫穿國家行業安全技術方面的規范等內容,對不符合安全生產的設計和方案,應及時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5、在深入現場時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的行為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予以糾正并提出解決辦法和建議。在工作中,要注重對改善勞動條件、減少笨重體力勞動、消除職業危害等方面的內容進行研究、解決。
6、在安全方面大力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但在推廣時必須強調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