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在集團公司黨政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結合本部門的實際開展各項工作。
2、協助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共同抓好企業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日常落實工作。對本單位職工強化安全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為天”的思想,做到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
4、在編制集團公司年度科技發展計劃時,將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加以安排,并且在計劃執行的過程中,認真督促和檢查其安全生產的落實情況。
5、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本部門安全工作例會,傳達貫徹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要求,檢查所屬各部門安全狀況。
6、充分發揮技術中心的作用,促進集團公司利用、開發、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等。
7、當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時,應著重對事故進行技術性分析,并提出改進的技術措施意見。
8、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全年安全生產無事故的部門和個人給予適當的獎勵,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