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料的收集
1、資料的收集由地測科負責對已往勘探部門的成果、圖紙、報告等收集存檔,對勘探時間、精查程度及要明確記錄。
2、對當地的水文、氣象調查,要整理成文存檔,對查明的井下地質構造等要及時上圖,成文存檔。
3、對周邊煤礦水患,小窯破壞的老空積水,頂板突出、煤采空區積水等通過不同途徑調查成果要詳細記載,其中的可靠程度等都要有明顯記錄,建立礦井和周邊煤礦采空區相關資料臺帳。
4、對各個工作面探水工作,要做到及時記錄,相關部門對鉆孔的驗收要有簽字等,建立探放水施工、驗收臺帳。
二、資料的分析及各種途徑收集的資料,結合工作實際和現行探放水技術條件,科學分析,確定本礦各采區、各工作面水害類型、水害隱患程度等,對礦井水害進行預測預報,以制訂出煤礦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年度計劃,各工作面探放水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
三、地測科對所收集的資料,做出的各種水害預測預報和制定的各種計劃,規程等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審批同意后存檔備案。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