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礦領導要求,實行定崗定人,不得擅自增加崗位人員。
2、認真詳細考核出勤人員工分,不得循私情,營私舞弊,否則視情節輕重,予經處理,直至開除。
3、每班組織好班前會,掌握每天出勤人數,及入井情況,合理安排,積極組織生產,確保每月公司下達的任務圓滿完成。
4、堅持跟班作業,負責全隊人的安全生產工作,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先安全后生產,先排除隱患后作業,嚴禁違章指揮。
5、及時向總經理(礦長)反應井下不安全情況和職工的思想狀態,做好職工思想工作。
6、每天必須將人員出勤、產量情況和入井安全檢查情況以及執行有關的指令情況向上匯報,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7、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和每月的生產計劃安排,進行具體布置,對前一段工作進行總結,至少每旬向礦領導、匯報一次工作。
8、負責對上級機關檢查出的安全問題,迅速給予落實解決。
9、組織全隊職工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10、組織瓦斯濃度在3%以下時的就地排放工作,嚴格執行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