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3號令)有關管理規定要求,結合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司規定,搞好領導下井帶班記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調度室建立領導干部帶班下井記錄薄。下井記錄薄的內容為:下井人員班次、姓名、職務、帶班時間及地點、發現的問題情況和隱患、處理意見和落實情況等。
2、帶班領導帶班上崗后,要到調度室認真填寫《領導干部帶班下井記錄表》。其記錄要真實,不準弄虛作假,嚴禁超過當天后補填寫的。
3、每天由安監站負責對領導帶班下井記錄進行查閱,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能現場處理的,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按規定進行整改。
4、帶班領導下井記錄及交接班情況、隱患處理落實情況等,由礦調度室每月匯總并存檔。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