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違”是安全生產的大敵。為了規范員工的不安全行為、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使“三違”處罰有個統一標準,克服隨意性,特制定本制度。
??????? 1、一般規定
??????? 1.1入井前嚴禁飲酒,凡發現飲酒者不得入井,并罰款100元。
??????? 1.2不帶安全帽、自救器、礦燈、無入井資格證者、不按規定佩帶瓦斯便攜儀者,不穿統一的礦井工作服者,不準入井,并罰款100元。
??????? 1.3施工隊組的物料必須按要求碼放整齊并掛牌管理,出井物料要有出井物料牌板,沒有按要求掛牌的隊組,每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 1.4有落煤點的隊組,每班必須清理干凈,每發現一次清理不干凈的,按清理干凈程度處罰責任單位500元。
??????? 1.5凡安全質量標準化三定后的問題,經多次督促、檢查、處罰,仍不整改的 ,罰責任單位1000元。
??????? 2、工掘部分
??????? 2.1作業規程在開工前10天,必須全部審批完畢送交技術科、安監站、通風科等相關部門,各類工程的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及巷道開口通知單在開工前送交各審批部門,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
??????? 2.2技術科應超前考慮各類井巷工程設計,在井巷工程開工前4周向責任單位提出資料申請,責任單位應在1周內提交,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技術科提供地質說明書及巷道技術參數,機電科提供供電設計,通風科提供通風設計及通風能力計算)。
??????? 2.3技措工程由技術科編制技術交底單,施工隊組根據技術交底單編制施工組織措施。所有技措工程、臨時工程必須編寫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 2.4施工隊組必須按規程(措施)規定進行支護,不按規定的支護形式支護,私自減少支護的,每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500元;如施工隊組認為確需變更支護形式的,應向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請示,編寫支護變更措施,并審批完畢后方可進行支護變更,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錨桿、錨索支護排間距、角度等各項支護符合作業規程或措施要求,有一處不合格,罰責任單位100元。
??????? 2.5施工隊組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必須當天及時向技術、及分管領導匯報,匯報不及時、不準確的罰責任單位100元。
??????? 2.6聯合驗收問題處理完畢后,由施工隊組提出復驗申請,技術科進行復驗并簽署意見后由分管領導簽署撤退意見,凡未經分管領導同意私自撤退的,給予責任單位1000元罰款。
??????? 2.7對巷道竣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施工隊組應按竣工驗收單要求及時處理,處理完畢后通知技術部門核實處理情況,問題未處理或處理不徹底的,視問題大小,罰責任單位100~500元,并責令按期處理。
??????? 2.8施工隊組的技術資料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及時認真編制、管理,保持資料的原始性、真實性,不得有虛假,每出現一項不合格罰責任單位100元。
??????? 2.9責任單位如出現正職或技術員工作調動的,必須在交接工作時本著對全礦負責的態度將本單位所有保存資料完整轉交給接任者,如因交接工作不認真沒有發現資料缺失的罰責任單位500元。單位要注意資料保密,未經總工程師同意資料不得外傳。
??????? 2.10技術科、機電科、通風科、安監站的資料管理應歸檔完善、保存齊全,按月度建立資料電子目錄。各單位的印刷資料至少保存一年,資料銷毀必須征得分管領導的同意,否則嚴肅追究責任人。
??????? 2.11根據生產實際需要,礦領導及部門安排的臨時工作,施工隊組必須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沒有按時完成的單位視為不服從安排,罰責任單位200元。
??????? 2.12采用錨桿支護的煤巷、半煤巖巷道,必須按規程規定安裝頂板離層監測儀,發現數量短缺、安裝不符合規定、不及時安裝、離層儀損壞的,每有一處罰責任單位300元并按期整改。隊組技術員必須認真填寫頂板離層儀監測記錄表,并每月進行匯總整理上報技術科,不按時填寫的、不按時整理上報的、與實際讀數不符的、弄虛作假的,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500元。
??????? 2.13施工隊組每50米必須用錨索機打一探孔,探明頂板巖性情況,并由技術員繪制實際柱狀圖納入施工總結,否則罰責任單位200元。技術科對掘進巷道每隔50m應進行一次頂板巖性分析,確保支護安全可靠。
??????? 2.14巷道施工不按作業規程或措施中的規格和坡度施工的,每出現一次罰責任單位500元,并按期整改。
??????? 2.15使用錨桿支護的隊組必須使用力矩扳手或風動扳手緊固螺桿,保證錨桿預緊力必須符合規程(措施)要求,技術科按規定對每個工掘工作面每100根錨桿進行一組預緊力測試,每組10根,預緊力不小于規程措施規定值,按試拉錨桿總數中不合格錨桿占檢查段巷道錨桿的百分比罰款(20元/根),如現場發現未使用力矩扳手或風動扳手緊固螺栓,罰責任單位200元/次。
??????? 2.16護幫網必須按規程(措施)要求進行支護,不按要求支護的,罰責任單位100元。護幫網有不合格的罰施工隊組50元/米。
??????? 2.17錨桿、錨索的錨固力必須符合規程(措施)要求,技術科按規定對工掘工作面每300根錨桿進行一組錨固力測試,每組不少于3根,錨固力要求頂錨桿不小于5噸、幫錨桿不小于3噸,按試拉錨桿總數中不合格錨桿占檢查段巷道錨桿的百分比罰款(20元/根),罰責任單位100元。
??????? 2.18錨桿(錨索)外露長、松動、失效的,錨索無編號的、未標注預緊力值的,每有一根(處)罰責任單位50元。
??????? 2.19對原有支護失效的必須定期補打,否則罰責任單位500元。
??????? 2.20錨索滯后錨桿支護距離不得超過規程要求,必須實現及時支護,當班注鋼鉸線、當班上托板、當班打壓,否則罰施工隊組100元/次。
??????? 2.21施工隊組應妥善保管力矩扳手、打壓千斤、壓力泵、壓力表等支護工具,如有損壞,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如隊組無法提供責任人,則由責任單位原價賠償。
??????? 2.22里程牌必須按規定及時吊掛,以最靠近工作面的巷道為起點,機掘滯后工作面不得大于40米,普掘不得大于80米,每短缺或滯后一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 2.23施工隊組施工完巷道后,必須把頂板上的鏈環、繩套、鐵絲、等取下,廢錨桿、錨索鋸斷,否則,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50元,并按期處理,逾期不處理的每有一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 2.24巷道內按設計要求規定每300米打一個大物料碼放峒室3(寬)×1.5(深)×巷高,每缺一個扣當月進尺8米計算,并罰責任單位100元。
??????? 2.25巷道低洼積水處必須施工水泵窩,每缺一個扣當月進尺3米,并罰責任單位100元。
??????? 2.26支護材料發現丟棄亂扔,按原價5倍罰責任單位一半。
??????? 2.27巷道內技術工程牌板必須符合施工現場,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換牌板,否則每出現一次無牌板、牌板內容與實際不符的罰責任單位200元,并按期整改。
??????? 2.28工掘巷道必須備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技術科要有針對性地規定各掘進巷道備用料的品種、規格、數量,并編入作業規程或施工組織措施。現場檢查無備用支護材料的罰責任單位200元,備用支護材料數量、種類與規程或措施不符的罰責任單位300元。
??????? 2.29錨栓和棚子要按規定支護,凡發現短缺的錨栓和錨栓松動的、單螺帽的、爛板的、錨栓板反上的等不合格的支護,必須及時處理,凡發現未處理的,每一處罰責任者50元,并責令停產處理;安監工未責令處理的扣罰安監工100元、責任單位200元。
??????? 2.30普掘巷道內必須按規定施工躲避洞,每缺一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 2.31普工掘巷道掘夠35米必須移機,否則不得生產,強行組織生產者罰責任單位300元。
??????? 2.32耙巖機前的浮矸,不得超過巷道高度的1/3,違者罰責任單位200元。
??????? 2.33耙巖機使用的鋼絲繩必須按規定連接,不得出現斷股、挽疙瘩,每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200元。
??????? 2.34耙巖機必須用地錨固定,否則罰責任單位200元。
??????? 2.35風鉆必須堅持濕式打眼,凡發現干打眼的,每次扣罰責任單位500元。
??????? 2.36發現瞎炮必須按規定進行處理,違者按事故進行追查。罰責任單位1000元。
??????? 2.37電雷管在入井前,必須用電雷管檢測儀逐枚做全電阻檢查,并將腳線扭結成短路,嚴禁發放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否則每抽查出一枚罰責任單位200元。
??????? 2.38爆破工接到班組長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出爆破信號,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起爆,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放炮員100元、責任單位200元。
??????? 2.39放炮前要設置警戒人、懸掛放炮警戒牌或警戒線,否則,罰責任單位300元、安監工未制止罰款200元,警戒人、懸掛放炮警戒牌或警戒線,每缺一項罰責任單位100元,安監工未制止罰款100元。
??????? 2.40火藥箱、雷管箱必須完好,并分別加鎖保管,火工品亂扔亂放或保管箱未加鎖的扣罰責任單位200元。。
??????? 2.41當班剩余的雷管、火藥,必須當班清退,由安監工、瓦檢工清點數量后在票上簽字,發現一次不清退或不簽字的罰責任單位200元,票據與實際不符,罰責任單位300元。有涂改現象經查實未丟失者罰責任單位100元,落實不清者按事故進行追查。
??????? 2.42火藥庫在發放雷管過程中,必須見雷管箱再發放,無箱時嚴禁發放,否則罰發放員100元。
??????? 2.43風筒必須到位,凡風筒吊掛不到位罰當班瓦檢工100元。無備用風筒的扣罰通風科100元。
??????? 2.44工作面人員私自放下風筒,應對施工單位罰款500元;同時應對當班瓦斯員罰款100元。
??????? 2.45甲烷傳感器安裝必須規范到位,否則扣罰責任單位100元,若監控線不夠未及時向通風科匯報,扣罰責任單位500元,匯報后通風科未及時補加的,扣罰通風科500元。
??????? 2.46工作面人員私自撤下甲烷傳感器不吊,罰責任單位1000元。
??????? 2.47巷道內鋪設管路要按規定鋪設并接好三通,凡每缺一個三通扣罰責任單位100元。
??????? 2.48隔爆水槽必須按規定吊掛,每缺一個罰責任單位50元,水量不夠的每個罰責任單位20元
??????? 2.49巷道要按規定進行沖洗,發現一次粉塵超標,罰責任單位300元。
??????? 2.50巷道內的積水不得超過規定,發現一次超標扣罰責任單位200元。
??????? 2.51瓦斯牌板必須按時填寫,不得弄虛作假,發現一次不按規定填寫罰責任單位100元
??????? 2.52對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隱患,無故拖延“三定”整治時間或整治不力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 3、運輸管理
??????? 3.1軌道運輸線路質量管理規定
??????? 3.1.1軌道質量包括軌距、水平、軌縫、接頭平整度等檢查項目符合運輸標準化要求,每有一處不合格罰責任人10元。當檢查軌道質量標準低于規定的合格標準時,罰責任單位200元。
??????? 3.1.2道岔質量包括軌距、水平、軌縫、尖軌、心軌和護軌工作邊間距等檢查項目符合運輸標準化要求,每有一處不合格罰責任人20元。當檢查道岔質量標準低于規定的合格標準時,罰責任單位200元。
??????? 3.1.3軌枕質量、扣件質量必須符合運輸標準化要求,每有一處不合格罰責任單位10元。
??????? 3.1.4道床鋪設必須使用同一種物料,確保平整、均勻、搗實,要經常清理,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有一處不合格(按5米一處)罰責任單位10元。
??????? 3.1.5道岔轉轍器各部件要齊全有效,連接緊固,動作靈敏可靠,有一處不合格罰責任單位10元。
??????? 3.1.6道岔安裝處應有道岔參數牌板,內容要完整準確(標明:道岔型號、轍叉角、前長a、后長b、全長L、尖軌長度、尖軌前端軌距、尖軌跟部軌距、曲連接軌中部軌距、心軌和護軌工作邊間距),每缺一項罰責任單位10元。
??????? 3.1.7按設計要求在斜井軌道線路上安設托繩輥,缺一個托繩輥,線路未裝設托繩輥,罰責任單位200元。
??????? 3.2斜井內應根據規定安裝燈箱、牌板、警示牌:每缺一項或安裝不全罰責任單位200元。
??????? 3.3運輸物料、設備必須使用專用指定車輛并按規定領用新繩捆綁,否則罰責任單位200元。
??????? 3.4運輸單位要在每年一季度修編、審批一次各工種操作規程,要求編制齊全、完整、規范。否則罰責任單位200元。
??????? 3.5運輸設備管理規定
??????? 3.5.1小絞車必須按設計合理穩設,必須形成雙車單向對拉方式,嚴禁單車雙向使用。因條件所限,小絞車穩設偏離提升中心線的,要根據實際情況安設安全可靠的托繩、逼繩或排繩裝置,嚴禁人力逼繩。不按以上規定執行的,罰責任單位100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