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土建工作中的安全技術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指令、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建設行業的安全質量技術管理標準。
3、協助土建副總經理組織參加土建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和總結全公司安全技術存在的問題,制定研究安全工作的措施和處理重大隱患的方法。
4、經常深入基層,全面了解土建施工的安全動態,全面檢查和配備土建的各種安全保護設施,對土建安全質量存在的技術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負責對全公司土建事故的搶救、分析追查和處理,為事故調查提供技術資料。
6、協助土建副總經理組織好全公司的土建安全、質量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技術性的處理意見,并負責督促實施。
7、協助總經理組織好土建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增強職工的安全業務素質。
8、協助各分管副總經理抓好各自管轄范圍內的施工過程管理。
9、協助總工程師推廣應用并創新施工工藝技術及統計分析工作。
10、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措施。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技術標準,施工規范等。
12、協助相關領導及部門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計劃。
13、監督檢查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執行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