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礦建工程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指令、指示精神的同時,總體布署礦建隊伍的安全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方針,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4、每月召開一次礦建系統的安全工作會議,認真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并針對不同的工作面,提出具體的安全隱患整改方案。
5、聯系、組織落實礦建隊伍的施工計劃、勞動組織,周密布署掘進方式,促使各施工點、面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具體規定。
6、對掘進巷道的通風系統、巷道貫通、支護形式及設備的使用、配備、用工制度情況進行嚴格的審查和監督。
7、負責對礦建施工單位“六化一落實”的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8、經常深入各施工點面進行現場巡回檢查,掌握各施工隊組的進度和安全管理的進展情況,發現大小隱患及時給予糾正并提出可行性整改措施。
9、積極參加集團公司及公司內部組織的礦建系統安全大檢查,并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三定”整改。
10、參加事故追查,應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追查,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新開掘進工作面進行安全評估,針對性的拿出意見。
11、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規定,嚴格瓦斯檢查、瓦斯管理報審制度;嚴格巷道貫通和廢巷管理制度;嚴格恢復供電、通風制度,嚴格瓦斯排放制度。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