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體系,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確保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運行。
2、認真組織實施分管范圍的安全審計項目。
3、組織做好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教育宣傳工作。
4、組織落實本單位防火、防盜工作,保證辦公設備安全完整,狀態良好。
5、組織落實對集團公司專項安全資金的計提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6、組織落實對集團公司各二級單位年終考核中有關安全生產內容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負責將監督檢查的結果向集團公司董事會匯報。
8、組織落實單位人員下井、下礦交通及其他安全工作。
9、組織落實有關安全管理的其他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