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和技術政策,及上級機關的指示和規定,嚴格按規程和制度辦事。
2.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區的通風技術工作,按時完成區領導布置的其它各項工作。
3.負責處理業務范圍內的日常管理、生產、制定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措施,抓好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
4.負責編制礦井通風、瓦斯管理及相關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技措工程計劃等,推廣新技術及總結這方面的工作。
5.繪制礦井通風系統圖、通風網絡圖,及有關的施工圖;審閱測風報表、負責檢查測風原始記錄、瓦斯超限處理、無計劃停風、巷道貫通、瓦斯排放等原始記錄的填寫;編制礦井風量核定報告,記錄"一通三防"例會,通風系統審查,"一通三防"評估會議記錄,填寫巷道貫通,瓦斯排放落實情況表;填報上級部門所需的報表。
6.參加會審采掘作業規程,并代表通風部門提出審批意見。
7.編制通風設計,通風系統調整方案,礦井瓦斯等級鑒定,主扇反風演習及巷道阻力測定等技術工作的安排與總結。
8.參加排放瓦斯,事故追查及一般事故隱患的處理。
9.深入現場進行調查,收集整理資料,完成相關的記錄,檢查通風瓦斯及工程質量狀況,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匯報有關領導并提出處理意見。
10.參加采掘工程開停工檢查。
11.參加礦區安排的工程質量和通風質量標準化檢查。
12.填寫通風科每月自查"一通三防"達標情況表。
13.經常深入井下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分管的業務工作和其它工作,出現的問題及時向區隊提出意見和技術措施方案進行處理。
14.參與處理井下的緊急情況。
15.對分管的業務工作,由于技術措施、方案、資料出現失誤,質量標準化工作滑坡,現場檢查監督不利,罰款100元,造成重大影響的報礦進行處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